临床教学

宿舍管理制度、请销假制度

2023-05-29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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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区第二人民医院

实习生宿舍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院实习生的住宿管理,维护正常的实习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共同营造安全、洁净、和谐的住宿环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我院《实习生宿舍管理制度》。

一、住宿入住、退宿制度

1.实习生住宿,由医院统一安排,不得私自调整房间,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需向科教科老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整。

2.实习结束,医院接学校通知后方可给实习生办理退宿手续;自行退宿或搬离宿舍,报学校处理,在外发生的一切不良后果自负。

3.办理退宿手续,需保证寝室内设施设备完好,否则不予办理。

4.办理退宿手续后,医院将为实习生提供3天住缓期,3天后清理、搬离宿舍。

5.没按规定入住或退宿,报学校处理。

二、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进入医院实习之日起,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实习生宿舍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主动协助医院保卫工作,积极配合医院有关部门进行治安、消防安全等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告火险和安全隐患,发生危险请拨打110、119或医院保卫科电话(028-67357850)。

3.在宿舍内不准私拉乱接电线、插座,不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炒锅、取暖器、电熨斗、电热棒、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不烹煮食物,不在屋内焚烧杂物,台灯、充电器、风扇、插座等用电设备在通电情况下不得放在床上,人离开寝室应关闭空调、照明灯、插座等所有电源,确保用电安全,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4.爱护宿舍内的公共设施,设施设备坏了及时报告总务科维修;严禁私自修理、拆卸、更换寝室内电路设备上的任何装置,严禁移动、挪用、损坏公共设施。

5.不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有腐蚀性、有毒物品和管制刀具,不酗酒肇事、不打架斗殴;不得在寝室内观看带有反动淫秽内容的书刊、影像物品;禁止搞封建迷信、宗教活动;不得从窗口或阳台向外倒水和扔废弃物。

6.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寝室钥匙和贵重物品,做到随手关门,现金存入银行,贵重物品随身携带,防止财物被盗。

7.寝室门钥匙严禁转借他人,不得在宿舍内留宿外来人员和异性人员,出门注意上锁,晚上闩门,为确保人身安全,夜间休息者最好在晚上9点之前回宿舍。

8.外出须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预防交通伤亡事故发生。

9.宿舍实行男女生分楼层管理,禁止进入异性寝室,严禁男女混居。

10.因个人麻痹大意或不按规定办事,造成火灾、安全及财物被盗等事故,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并接受医院有关部门的处理。若造成医院或他人财产损失及人身损害的,按有关规定赔偿。触犯法律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宿舍卫生管理

1.各寝室实行室长负责制,安排各位同学轮流值日,保持寝室清洁,各种物品放置有序,每日将垃圾倒入指定位置垃圾桶内。

2.讲究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培养良好生活习惯,不随地吐痰,丢果皮纸屑,不乱倒垃圾,不往窗外丢弃杂物、泼洒污水。

3.严禁高空抛物,否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粗硬杂物切勿倒入便池,便后自觉冲洗。

5.不得在墙壁上乱涂乱画,随意打孔钉钉。

6.每天早晨起床后整理好自己的被褥,生活学习用具用品摆放有序。

四、树立节约用电意识,制止浪费用电行为

1合理使用灯光照明,白天光线充足,尽量不开灯;做到人走灯灭,避免浪费。

2. 科学合理使用空调,夏季空调温度设定不低于26℃;开空调时关闭门窗,尽量减少用电负荷;人离开时及时关闭空调。

五、实习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由总务科、保卫科、科教科负责,采取不定期联合检查的方式执行。

以上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医院制度相冲者,以医院有关制度为准。

2023年5月10日修

 

成都市新都区第二人民医院

实习生请销假制度

 

为加强我院实习生管理,规范实习活动,保证实习活动顺利进行,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特制订我院《实习生请销假制度》。

1.实习生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以及实习单位的一切规章制度。

2.因医学专业和实习岗位的特殊要求,存在加班、节假日按科室轮转安排上班等情况,但医院会依据劳动法保障实习生在岗实习期间享有的基本休息权利。

3.请假规定

(1)实习生一般不准请事假,因病或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应先履行请假手续,不准请人或利用通讯工具间接请假,更不允许未经请假而擅自离开医院。

(2)急性病请假:可由实习组长代呈请假条,病愈返院后补交病情证明。

(3)慢性病、因事请假,需经相关部门准假后方可离开医院。

(4)病事假审批权限及销假程序:

① 请假1天,填写请假条,向带教老师报备,带教老师同意后方可离开医院,带教老师须报告所在科室的主任/护士长,假满返院须向带教老师销假。

② 请假2天,填写请假条,向所在科室主任/护士长报备,科室同意后方可离开,假满返院须向科室主任/护士长销假。

③ 请假3天及以上,填写请假条,须经科室签字同意,护理部签字同意(护理实习生),向医院科教科报备,同时向所在学校同步报备,取得同意后方可离院,假满返院须向科教科报备销假。

④ 不得过期而归,过期按缺勤处理,如实记入实习生手册。

4.病事假期间的实习任务处理:一周以内的请假,实习任务按照医院的规定予以补班完成;病事假累计超过一周及以上,实习期顺延;病事假超过总实习时间三分之一者,应予休学;特殊情况无法补班完成实习任务者,需向学校与医院提交情况说明,因实习任务未完成无法完成实习鉴定则后果自负。

5.遇相关统一考试或大型就业招聘会,由学校向我院统一发函办理请假手续。

6.缺勤认定:在实习期间,凡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实习岗位者,均视为缺勤。

7.缺勤处理:缺勤一天,由本人书写情况说明和检讨书,存档保留,视后续实习情况确定是否记入实习鉴定;缺勤2天及以上则通报学习,交学校处理。

2022年7月6日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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