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关于实行市场调价医疗服务项目 收费标准的公示

2026-05-15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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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结合医院业务发展,根据《关于放开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6〕660号)、《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美容整形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川医保发【2025】22号)文件内容,我院拟开展“美容治疗费(光/激光)”“美容治疗费(射频)”“美容治疗费(控温)”“美容治疗费(微针)”“美容治疗费(化学剥脱)”“美容治疗费(机械操作)”“美容治疗费(药物导入)”“美容注射费”“美容注射费-特殊部位(加收)”“药物面膜美容费”“减张美容缝合费”11个医疗服务项目,上述项目属放开医疗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管理。现将上述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进行公示如下(附件1)。

公示期: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21日,自2026年5月22日开始执行收费。联系电话:028-67357839。

特此公示。

 

成都市新都区第二人民医院

                             2026年5月15日    

附件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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