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医疗保障局、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医疗机构住院床位费收付费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成医保发〔2019〕10号)》、《成都市医疗保障局、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明确我市医疗机构住院床位费收付费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成医保办〔2021〕66号)》以及《成都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汇编(2024版)》(成医保发〔2024〕17号)要求,即日起,调整我院住院床位费收费标准,现将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 项目编码 | 计价单位 | 调整收费价格(元) | 医保报销情况 |
一级病房1人间 | 110900001-1 | 日 | 80.00 | 城镇职工限额报销25.00元/日;城乡居民限额报销15.00元/日 |
一级病房2人间 | 110900001-2 | 日 | 60.00 | |
一级病房3人间 | 110900001-3 | 日 | 45.00 | |
一级病房4人及以上房间 | 110900001-4 | 日 | 30.00 | |
监护病房床位费 | 110900003 | 日 | 80.00 |
本公式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67369630 咨询电话:028-67357839
成都市新都区第二人民医院
2024年7月19日